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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版权
根据《伯尔尼公约》,对著作版权(作者权权力)的保护是自动授予的,无需任何登记。在巴西,我们可以申请自愿登记,帮助客户解决在巴西境内可能出现的纠纷。
例如:艺术作品、文学作品或科学作品,以及受版权适当保护,或容易引起混淆或不得注册为商标等(《知识产权法》第十七章第124条)。若您的客户是标识的著作版权登记持有者,则可使用该标识作为提出异议的一句,反驳第三方在非冲突类中(或保护非冲突产品/服务)提出申请注册商标。
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(Instituto Nacional da Propriedade Industrial,INPI)要求提交的文件:
作为著作版权注册标志
自然人
- 提交作者的法定文件(例如:身份和地址证明);
- 3份作者签名的标志;
- 作者的代理人(需公证)。
法人
- 作者的代理人(需公证);
- 法人的授权书(需公证);
- 领事公证签署的财产权转让;
- 3份作者签名的标志;
- 提交作者的法定文件(例如:身份和地址证明);
- 领事公证签署公司章程(或类似文件),并法定翻译成葡萄牙文。
有效期和延期费
著作版权在作者的一生以及从作者去世后的第二年1月1日计起的70年内对其继承人均有效。如有一位以上的作者时,计算方式则是从最后一位作者去世之日期开始计算。不收取延期费。
登记机构
INPI不进行著作版权登记。一般而言,标志可在国家美术学院(巴西里约热内卢)或国家图书馆基金会(巴西里约热内卢)进行登记。
审核时间
一般而言,平均需3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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